新疆兵团白波案三个小故事
庄严的法庭上亦有温情感化
范某(被宣告缓刑)是白波的妻子,也是3·06案件中一名被告人。办案过程中,范某在充分的事实证据面前,能够认罪悔罪。庭审中,范某主动向法庭申请跟丈夫白波说几句话,她说:“白波,我知道你能看到我,我们几个月没有见面了,没有想到会是在这样的场合见面,真是悔不当初啊。你走到今天这个地步,作为妻子,我有着深深的责任。贪欲让我无形中成了你的帮凶,一同坠入罪恶的深渊,我后悔啊,相信你更是后悔不已。请你相信党和国家不会放弃我们,更不会歧视我们,也请你相信法律是公正的,一定会对我们做出公正的判决。现在我们只有深刻认罪痛改前非。白波,我们之间不存在谁对不起谁,无论你对我做过什么,我都不怪你不恨你,你不要有心理负担。我的眼病在办案人员的关心下,已经得到了有效控制,你不要担心,也不要自责。如果说我对你有啥要求的话,那就是希望你能好好认罪,重新做人。对你来说,我除了期盼等待就是等待期盼。你在大墙里赎罪,我在外面赎罪,我期盼你归来。让我们一起努力,等待重逢的那一天。我坚信,你也要坚信,法律是公正严厉的,但也充满了人性,它会给每一个迷途知返彻底悔改的人重新做人的机会。我们共同生活了21年,彼此相知,我在外面等你,你多保重。”
听着妻子范某近五分钟泣不成声的诉说,白波的头越来越低,不忍正视妻子,流下了悔恨的泪水,肩膀不停的颤抖,传递着内心剧烈的震动,在最后陈述阶段也当庭表示认罪服法。四十五名同案被告人及旁听的家属,都深深地被打动了,庭审现场不时响起抽泣声。这一幕动容的陈述,对在场的被告人起到了教育感化的作用。
落实刑事辩护制度,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
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在受理白波涉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后,发现有11名被告人存在未委托辩护人的情况。法院为落实刑事辩护制度,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,通过与家属沟通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等途径,全部为他们确定了辩护律师,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余某是此次白波案的被告人之一,其已在监狱服刑十余年,在此次案件审理中没有聘请辩护律师为其辩护。法院工作人员为保障其诉讼权利,主动与其父母联系,说明余某需要辩护律师辩护的情况。余某父母认为儿子已在监狱服刑多年,竟把法院工作人员当作骗子,多次挂断电话。法院工作人员经过多次沟通,被告人余某的父母终于相信了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,却表示余某长期服刑没有收入,家中经济困难,无法为其聘请律师。
事情陷入僵局。法院工作人员没有气馁,经多方查证,最后在庭前送达笔录中发现余某还有一个姐姐,拨通电话后告诉她聘请律师辩护是被告人的合法权利,陈述了利害关系,并告知如果经济困难,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律师。经过耐心细致地劝说,余某的姐姐和家人最终为余某聘请了辩护律师。余某得知后非常感动,他说:“真让人难以相信啊,我是犯罪之人,原以为只会受到法律严惩,没想到法院能真正从我们的角度出发,关心维护我们的诉讼权利,内心的感激,无法表达,我只有彻底认罪服法,才能对得起法官,对得起我自己”。
石河子市民对摧毁白波黑社会性质组织反响强烈
白波案犯罪嫌疑人集中抓捕后,石河子市群众反响强烈,仅24小时内,网上点击、转发量达15万次,评论跟帖13.3万条,广大职工群众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。一个月内,辖区人民群众通过举报邮箱、电话及信函实名、匿名等方式举报涉及白案线索30余条,有力推动了专案顺利侦办。在白波案依法判决后,石河子市老百姓奔走相告,当日微信刷屏量21万次,老百姓从迟疑观望到无比震惊,再到大加称赞、拍手叫好!社会正能量瞬间充盈,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。
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一名受害人陈某某上访多年,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“回头看”时,激动地痛哭流涕,称白波黑恶势力被打掉后,“石河子的天终于蓝了”。出租车司机刘某感叹道:“想当年白波团伙在石河子飞扬跋扈、嚣张至极,社会上江湖匪气弥漫,民间邻里谣言惑众 ,我们老百姓是敢问不敢惹、敢怒不敢言。今天白波一伙终究受到法律严惩,真是应验了老祖宗的那句古话:‘多行不义必自毙’,党为咱们老百姓出了口恶气!”
中国法治传媒网摘编:亓淦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