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众讯息 日前,从四川邻水县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办公室(控申科)获悉,该院从2011年7月至今,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7件,共申请动用司法救助资金17300.80元,解了刑事被害人的燃眉之急。
例如该院办理的小李救助案。2011年1月28,邻水县关河乡活龙村村民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小李,在左转弯上坡路段时撞击右边路旁的安全警示墩后,倒于路外灌木林中,造成小李当场死亡,张某受伤和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,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本案发生后被害人小李之妻已离家出走,只留下两个小孩,其中一个三岁,一个一岁零八个月,现由其爷爷抚养,但年事已高,丧失了劳动能力。该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办公室从公诉科得知该情况后,积极帮助小李家人申请到救助金5000元,当从该院刑救办检察官手中接过救助资金时,小李的老父亲激动得热泪盈眶,对于这个深陷困境中的家庭来说,这笔救助金无异于雪中送炭,一场及时雨!
该院通过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,既解决了刑事被害人的实际困难,补偿了被害人的部分人身、财产损失,一定程度上抚慰了被害人及其家属受到犯罪行为的伤害,部分纾解了他们心里的怨恨,化解了社会矛盾,也是对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进行的修复,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,也拉近了和群众的距离,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,用业务工作践行了“忠诚、为民、公正、廉洁”和四川政法系统“警民亲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。(讯息来源:四川邻水县检察院 沈明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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