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众讯息 2013年,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按照县委县政府《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13年绩效管理考评办法》的通知要求,为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,建立责任体系,强化推进措施,促进工作落实,扎实推进法院重点工作实现新突破,有效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,确定2013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。
2013年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是:深入贯彻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委政法工作会议、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,全面贯彻县委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、工作重点,立足审判实际,以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、效率和效果,进一步提升服务“发展、民生、稳定”大局的能力,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司法核心公信力,进一步提升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,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为总体目标,牢固把握在深化上下功夫、在落实上见成效、在巩固中求提高的工作原则,大力弘扬务实重行、创先争优的精神和作风,扎实推进法院重点工作,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,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一是明确任务目标。
明确审判执行、涉诉信访、队伍建设、司法管理、新农村建设、招商引资等重点任务、具体目标和完成时限,作为2013年度法院重点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方向指引。
二是建立责任体系。
对本年度所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,实行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,分别确定由院级领导作为责任主体,全面负责领导、组织、管理、协调等工作,确保全院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。
三是强化推进措施。
根据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部门,各责任部门要紧紧围绕本年度的重点任务和具体目标,认真研究谋划推进工作的各项措施,促进工作落实,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稳步推进和全面完成。
四是坚持务实重行。
全院各部门、全体法官干警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,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,凝神聚力、务实重行、奋发进取、创先争优,狠抓各项工作落实。(讯息来源: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成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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