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众全民讯(车彦霖)“90后”男子朱某和姜某因一女子争风吃醋,并聚众斗殴一决高下,不想正是这无知又冲动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。近日,敦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聚众斗殴案件。
2013年8月6日1时许,被告人朱某打电话约姜某的女朋友出去喝酒,因朱某与姜某的女友之前认识,并对该女子颇有好感,所以经常给该女子打电话发短信。面对朱某对其女友的纠缠,姜某十分气愤,便在电话里与朱某发生口角。双方皆年轻气盛,为发泄心中怒火,姜某和朱某约定在敦化市某广场进行斗殴。随后,姜某纠集刘某(已行政处罚)等人,朱某纠集吕某等人到指定地点,准备斗殴。
情敌见面分外眼红,姜某和朱某话不多说便厮打在一起。姜某持刀,朱某、吕某用拳脚进行斗殴,在此过程中,姜某持刀将朱某、吕某砍伤。姜某见朱某和吕某鲜血直流,便慌忙逃走,朱某和吕某立即到医院救治,并拨打了报警电话,经法医鉴定,朱某、吕某所受损伤为轻伤。2013年8月14日,被告人姜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姜某纠集多人并持械进行斗殴;被告人朱某纠集他人并积极参与斗殴;被告人吕某积极参与斗殴,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。被告人姜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被告人朱某和吕某没有前科,并认罪态度较好,且吕某非聚众斗殴犯罪的组织者,法院在量刑时予以考虑。最终,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三年;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;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六个月。
法官提醒
恋爱是美好的,但是也是最容易让人失去理智的,特别是处在情窦初开的青春期的少年少女们,如果把握不好感情的方向,便会导致悲剧的发生。近年来,因恋爱引发的刑事案件屡见不鲜,成年人也好青少年也罢,希望该起案件能为人们敲响警钟,要理性对待爱情,学会让自己的感情符合社会道德规范,更不要触犯法律。(讯息来源: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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